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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区级有关部门:按照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四川省乡镇(街道)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〉〈四川省赋予乡镇(街道)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〉的通知》(川办发〔2020〕85号)等要求,经区政府同意,现将《下放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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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区政府有关部门、有关单位:《成都市青白江区地名管理实施办法》已经区政府同意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。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9日成都市青白江区地名管理实施办法为了加强地名管理,提高地名规范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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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市青白江区为明学校:你校《关于调整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》(成明报〔2023〕3号,四川政务服务网受理号:510100-20230605-020164)收悉。你校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民办学历教育学校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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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白江区政府:《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弯街道等11个乡镇(街道)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》(青府〔2019〕113号)收悉。经报省政府批准,现批复如下。一、撤销祥福镇、大同镇、龙王镇、红阳街道,设立大同街道。将原祥福镇所辖毗河中心线以西北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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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有关部门:《成都市青白江区优化医疗设施规划布局三年(2024—2026年)专项行动方案》已经区领导同意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特此通知。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10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优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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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减少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,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四川省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〉实施办法》《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》《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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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人民政府、街道办事处,区级有关部门:根据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四川省赋予乡镇(街道)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(第二批)〉的通知》(川府发〔2021〕42号)、《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、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印发〈成都市第二批赋予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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